儒說“音”與“樂”

明光 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一切音的產生,都源於人的內心。

人們的內心的活動,是受到外物影響的結果。

人心受到外物的影響而激動起來,因而通過聲表現出來。

各種聲相互應和,由此產生變化,

由變化產生條理次序,就叫做音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
將音組合起來進行演奏和歌唱,配上道具舞蹈,就叫做樂。

樂是由音生成的,它產生的本源在於人心受到外物的感動。

所以心中產生悲哀的感情,則發出的聲就急促而低沉;

心裏產生快樂的感情,則發出的聲就振奮而奔放;

心裏產生憤怒的情感,則發出的聲就粗獷而激越;

心裏產生崇敬的情感,則發出的聲就莊重而正直;

心裏產生愛戀的情感,則發出的聲就和順而溫柔。

這六種情感並非出自人的天性,

而是受到外物的激發才產生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
一切音都產生於人的內心。樂與事物的倫理相同。

所以,只懂得聲不懂得音的,是禽獸。

只懂得音而不懂得樂的,是普通人。

只有君子才懂得樂。

因此,從分辨聲而懂得音,從分辨音而懂得樂,

從分辨樂而懂得政治的道理,

這就俱備了治理國家的方法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
所以不懂得聲的人,不可與他討論音。

不懂得音的人,不可與他討論樂。

懂得了樂,就接近懂得禮儀了。

禮和樂都懂,就叫做有德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
所以樂的隆盛,並不是好聽到極點的聲音。

合祭祖先的禮儀,不一定要用味道極其鮮美的祭品。

宗廟中彈奏的瑟,用音色沉濁的朱弦和底部有稀疏孔眼的,

一個人唱歌,三個人應和,聲音沒有達到豐富多彩的完美的境界。

 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        

合祭的禮儀,崇尚玄酒,盤中盛的是生魚,

肉汁也不調味,食物的味道也沒有達到完美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
所以,先王制禮作樂,目的不是為了儘量滿足人們口腹耳目

的欲望,而是用禮樂來教導民眾,使好惡之情得到節制,

從而回歸到人生的正途上來。

 
    

(選譯自《禮記》)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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